二義
癸二 教明二決定義 分二 子初 宣示總徵 二 分判二義 今初
宣示阿難,及諸大眾,汝等決定發菩提心,於佛如來,妙三摩提,不生疲倦,應當先明發覺初心,二決定義。云何初心,二義決定?
此先教明二決定義。宣示阿難,及諸現前大眾,等未來眾生,決定發求成無上菩提之心,不願終止化城,有志前趨寶所。於佛如來,妙三摩提者:三摩提加一妙字,即阿難所請佛定,第二妙三摩是也。又即經題中,脩證了義之功,又即觀世音從聞、思、修,所入之三摩地,為諸佛共修之法。不生疲勞倦怠之心,美則美矣!應當先明了,發覺覺即菩提最初之因地心,還是真心耶?還是妄 心耶?若依妄心,因地不真,果招紆曲,不能得成無上菩提,猶如蒸沙,不能成飯;若依真心,則依不生不滅為因地心,然後可以圓成果地脩證。故對二種決定義,不得不預先明了。二決定義,下文佛自解說,先總徵:云何初心二義決定?
子二 分判二義 分二 丑初 決定以因同果澄濁入涅槃義 二 決定從根解結脫纏入圓通義 丑初分三 寅初 令審觀因果 二 示所除五濁 三 明伏斷證極 今初
阿難!第一義者:汝等若欲捐捨聲聞,脩菩薩乘,入佛知見,應當審觀因地發心,與果地覺,為同為異?
此下別示二義。今先示第一義:決定以因心,要同果覺,乃可從真因,而剋妙果。故呼阿難而告之曰:第一義者,汝等若欲願樂也捐捨聲聞小乘,不願沉滯空寂,欲修菩薩大乘,智悲並運,求入佛之知見,前文已解。欲字雙用,欲即是志願,志願捨小乘,志願修大乘,求入佛之知見,即求成佛道。應當諦審觀察,因地最初發心之心,與果地究竟取證之覺,同耶?異耶?因心若同果覺,如以空合空,因心若異果覺,如煮沙作飯;不得不加觀察,以免因差果謬矣!
阿難!若於因地,以生滅心,為本修因,而求佛乘,不生不滅。無有是處。
此明異相。阿難若於在也因地,以生滅心為本修因:此心即第六識攀緣心,妄根本也。以此心為本地修因之心,若求二乘小果則可,而求諸佛最上一乘,不生不滅,真常果覺,則不可,故曰無有是處。
以是義故,汝當照明,諸器世間,可作之法,皆從變滅。阿難!汝觀世間,可作之法,誰為不壞?
以是因果不同之義,汝當起智照察,照明器界世間,可作之法,即有為法,有為有生滅,故曰皆從遷變壞滅。恐其不信,故重呼其名,告以汝觀察世間,可作有為之法,誰為不壞?要其自觀自悟自信也。可作之法,例第六識,生滅無常之心,決定不可用為因地心,前佛與阿難,三番破妄識,即此意也。
然終不聞,爛壞虛空。何以故?空非可作,由是始終,無壞滅故。
上例明異相,此例明同相。然字轉語之詞,終不聞爛壞虛空,虛空例根性,不生不滅,真實常住之心,故以不聞爛壞虛空例之。何以故下,釋其所以,以虛空非可作有為法故,從始至終,其性真常,無壞滅故,決定可取為本修之因地心。前佛與阿難,十番顯真心,即此意也。以上決定以因同果,是第一決定義之宗。下澄濁入涅槃,是此宗之趣。
寅二 示所除五濁 分三 卯初 克示濁體 二 總喻濁相 三 別列濁名 今初
則汝身中。堅相為地,潤溼為水,煖觸為火,動搖為風。由此四纏,分汝湛圓妙覺明心,為視、為聽、為覺、為察,從始入終,五疊渾濁。
此剋示五濁之體。本經與諸經,名同義異,但取圓湛心水,投以諸大之土,水失清潔,以致見等不圓不湛,便是濁體。交師云:外五大與內四大,雖均為濁體,而逼切生死,障絕涅槃,惟內四大為尤甚,故此文多論身中四大也。 先釋身中四大:則汝現身之中,堅硬之相,肌肉筋骨為地大;潤濕之相,津液精血為水大;煖觸之相,燥熱溫度為火大;動搖之相,氣息運轉為風大。 由此四纏:即四大假合,互相纏結,組織成身。既有身相,妄有六根,分汝湛然圓遍,妙覺明真心,不生不滅,與生滅和合,成阿賴耶識。識精元明,映在六根門頭,為視,即眼根見精;為聽,即耳根聞精;為覺,即鼻根嗅精,舌根嘗精,身根覺精;為察,即意根根性照察,揀異意識分別了知,此即色心和合以為濁體。下文所云:「元依一精明,分成六和合」也。從始洎及也終,始於識陰,終於色陰,以生從識起故,五疊重也渾然不清,而成濁相,此結成名數。
卯二 總喻濁相
云何為濁?阿難!譬如清水,清潔本然,即彼塵土灰砂之倫,本質留礙,二體法爾,性不相循。有世間人,取彼土塵,投於淨水,土失留礙,水亡清潔,容貌汩然,名之為濁。汝濁五重,亦復如是。
此喻總明五濁之相。首句徵,下喻明。清水二句,喻純真之心,清淨本然,塵土灰砂喻四大。倫,類也;質體也。本質留礙:謂四大本體,是留滯隔礙,能障真性。二體即清水之體,與四大之體。法爾,即本來之義,一清潔,一留礙。性不相循:喻純真之心與四大,一真一妄,其性各異。有世間人,喻迷位眾生;取土投水,喻起妄亂真。以致真妄和合,色心交織,喻如土失留礙,水亡清潔,真妄不分,故曰:「汩然」,乃混沌昏擾之相,名之為濁。汝阿難心水,濁相五重,亦復如是。
卯三 別列濁名
阿難!汝見虛空,遍十方界,空見不分,有空無體,有見無覺,相織妄成,是第一重,名為劫濁。
此下五段,別示五濁之名,由體相合而成名也。今先示劫濁,此濁依於色陰,內四大,外五大,俱屬色陰。內六精之性,乃屬心法,凡言濁者,以心水本湛,由諸大投以成濁,如上喻所明,此劫濁依色陰,外五大之空大,與六精之見精,交織而成。首句汝見虛空,舉空以影地大等四,舉見以影聞精等五。獨舉空見,以其兩者,俱遍十方世界,妄織之相易明。空見不分者:同時俱遍,不能分出,何處是見之邊涯,何者為空之界畔,此三句舉劫濁體。
有空無體,有見無覺者:若但有空而無見,則空無體可得,即無見誰明空體?若但有見而無空,則見無有所覺,即無塵不能顯根。相織妄成:以空見相織,如一經一緯,密織不分。見空既爾,見色亦然,眼根既爾,餘根亦然;根塵相對,渾濁真性,隱蔽妙明,遂成劫濁之相。此三句明劫濁相,後二句出劫濁名,是第一重,名為劫濁也。此濁居初,若按從真起妄解,汝見虛空,見當指能見見分,空當指晦昧空相,見相交織,而成劫濁也。
汝身現摶,四大為體,見、聞、覺、知,壅令留礙,水、火、風、土,旋令覺知,相織妄成,是第二重,名為見濁。
次示見濁。此濁依於受陰,以見、聞、覺、知,與內四大,交織而成,六受用根,領納諸境。汝身現摶四大為體:此二句舉見濁體,謂汝今此身,摶取四大假合,以為自體。四大解見在前。既有身相,則有六根,由是分一精明,而成見、聞、覺、知等六精。元是一精明,被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所壅隔,既成六根,而分作六和合,本無留礙者,而成留礙矣!眼只能見,乃至意只能知,水、火、風、土四大,本是無知之物,旋令覺、知;旋者轉也,為六精之性所旋轉,轉無知覺者,而成有知覺矣。 相織妄成者:知與無知,交相組織,亦如一經一緯,密織不分,擾亂真性,妄成見濁之相,共有六十二見,以身見為首,雖針鋒之微,亦有痛覺。末二句,出見濁名,是第二重名為見濁。
又汝心中,憶識誦習,性發知見,容現六塵,離塵無相,離覺無性,相織妄成,是第三重,名煩惱濁。
三示煩惱濁。此濁依於想陰,以前段六根既備,而對六塵,六想自成,即六識想像六塵之境,故曰:又汝心中,憶識誦習。謂六識妄想心中,憶念過去所緣境,牢記不忘;識取現在所緣境,愛著不捨;誦習未來所有境,預先計劃。此二句舉煩惱濁體。
性發知見,容現六塵者:性即能想六識之性,託於六根,發為見、聞、嗅、嘗、覺、知,六種妄想。前五乃同時意識,與五識同時而起者;知乃獨頭意識。知見二字,舉二該六。容即所想六塵之相,現有六塵之境。離塵無相,離覺無性者:六識若離六塵境界,則所緣塵亡,能緣識泯,無有識相可得;六塵若離六識妄覺,則能取不生,所取亦空,無有塵性可得。相織妄成者:妄覺妄塵,交相組織,亦如一經一緯,密織不分,所以緣塵想念,貪戀不休,效成煩惱濁之相。末二句,出煩惱濁之名,是第三重,名煩惱濁。
又汝朝夕,生滅不停,知見每欲留於世間,業運每常遷於國土,相織妄成,是第四重,名眾生濁。
四示眾生濁。此濁依於行陰,以前三段,既有世界,復有身心,世界身心既備,自有生滅。第七識為生滅根源,念念遷流,而成行陰,故曰又汝末那心中,從朝至夕,妄念相續,生、住、異、滅,無暫停息,於是遷世界,續身心,遂有無邊生死。此二句舉眾生濁體。 知見每欲留於世間者:以凡夫無不貪生畏死,故依執我之知見,每欲常留住於世間,滿了百歲,還想一百二十歲,此約心言。無奈行陰密移,業運常催,無自由分,捨生趣生,遷移國土,此約身說。相織妄成者:妄身妄心,常遷欲留,交相組織,亦如一經一緯,密織不分,擾亂真性,妄成眾生濁之相。末二句,出眾生濁名,是第四重名眾生濁。
汝等見聞,元無異性,眾塵隔越,無狀異生。性中相知,用中相背,同異失準,相織妄成,是第五重,名為命濁。
五示命濁。此濁依於識陰,指第八識。七識屬行陰,六識屬想陰。以第八識,在眾生分上,去後來先作主翁;壽命與八識,有連帶關係,人生八識未離,壽命未盡,八識離體,壽命即盡,故命濁依於識陰。 汝等見聞,元無異性者:汝等見、聞、覺、知此即根之見聞等精,非六識見聞等。,元是一體,本無異性。眾塵隔越者:眾塵,指明、暗、動、靜等六塵,攬塵結根,各開門戶,是以隔離一體,而為六精,無狀異生;越即離也。此四句舉命濁體。
性中相知,用中相背者:然以性中而論,六用元是一體,事同一家,知覺相通,同而非異;若據用中而說,一體既成六用,不無彼此,互相違背,異而非同。同異失準,相織妄成。準定也,同非定同,異非定異,故曰同異失準。一同一異,交相組織,亦如一經一緯,密織不分,擾亂真性,妄成命濁之相。後二句,出命濁之名,是第五重名為命濁。 交光法師云:通上論之,妙覺明心,惟一湛圓,尚無內外,豈有諸濁?因自晦昧為空,空晦暗中,結暗為色之後,則外被五大器界所渾,而為劫濁;稍內被四大身相所渾,而為見濁;更內被六塵緣影所渾,而為煩惱濁,由是斷續身心,遷流國土;復被生死所渾,而為眾生濁;約此四相,則內外通一渾濁,而全失湛義;又由是而眾塵結滯,六根不復通融,而為命濁。約此一相,則全失圓義。故欲復本湛圓,須求澄濁之法,是以下文,方教澄濁也。
